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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钢瓶“三忌”“三注意”

2022-11-11 |   点击量: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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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液化气钢瓶作为一种常见的压力容器,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如果操作不当,极易引发事故,威胁生命财产安全。

  常见燃气安全隐患汇总

   液化石油气钢瓶“三忌”

  一忌卧放、倒置使用液化气钢瓶

  钢瓶直立使用时,瓶内上部是气态石油气,下部是液态石油气。卧放或倒置使用,液态的石油气流经减压阀后会迅速气化冲出,蹿起很高很大的火苗,甚至还会引起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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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忌给液化石油气钢瓶加热

  钢瓶的放置位置不能靠近热源和明火,不能在阳光下曝晒;也不能用火烤、浇热水等方法加热钢瓶。因为液化石油气钢瓶是按照临界温度60℃来设计的,如果钢瓶瓶体受热,瓶内液态石油气快速气化,造成短时间压力大增,引发爆燃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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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忌自行处理残液

  液化石油气在常温常压下体积能迅速扩大25至350倍,如随意将残液倒入沟渠和下水道内,残液体积会迅速扩大,只要遇到一丁点明火便可引发火灾与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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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液化气瓶“三注意”

  一要注意看液化气钢瓶日期

  注意看液化气钢瓶瓶体上的制造日期及检验日期,超过使用年限的钢瓶及过期未检钢瓶是不能使用的。

  根据规定,2007年2月1日前出厂的钢瓶,使用年限达到15年的应当予以报废。2007年2月1日后出厂的钢瓶,设计使用年限为8年,到期后允许在进行安全评定后延长使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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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液化气钢瓶的检验周期为4年,已建立气瓶充装信息平台的充装单位检验的自有产权燃气气瓶,如果充装单位在定期检验周期内为每只气瓶购买了充装安全责任保险并且能够履行维护保养职责,在向使用登记机关办理书面告知后,可以由充装单位根据气瓶安全状况确定定期检验周期或进行超期设计使用年限后的安全评估,但经过安全评估的燃气气瓶实际使用年限不得超过12年。

  二要注意看液化气钢瓶瓶体

  钢瓶护罩松动或脱落以及底座脱落、瓶体凹凸不平、变形或其他缺陷影响其直立的钢瓶,都属不合格钢瓶,不得使用。对钢瓶瓶体进行焊接和更改气瓶的钢印或者颜色标记的,不得使用。用螺丝把护罩连接到瓶体的“螺丝”瓶已严禁充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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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要注意检查是否有漏气现象

  检查钢瓶阀门是否密封完好无泄漏,胶管是否老化、连接处是否严密,减压阀是否失灵,与角阀连接是否严密;使用完毕后要检查钢瓶角阀和灶具开关是否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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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 常 注 意

  安全问题容不得一丝误差,日常生活中,还应定时检查胶管等配件是否合格。

  胶管长度不能大于2米,禁止穿墙使用。检查胶管是否出现老化、变硬、龟裂等现象,如出现,应立即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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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管接口处需采用管卡固定。注意胶管应避免接触高温物体、热辐射。

  应使用燃气专用胶管或不锈钢螺纹管,每18个月更换一次。

  检查减压阀密封圈是否变形或脱落。减压阀使用年限为5年,建议使用带自闭功能的减压阀。

  燃气灶具的使用年限为8年。如果家中燃气具使用超过8年,务必要更换,且一定要购买带有熄火保护功能的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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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范使用燃气,防范于未“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