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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从1996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液化气汽车。目前我市汽油出租车辆已全部改装成燃气汽车,有250余辆企业及私家车辆改装成液化气汽车。随着经济积极的发展,汽车正迅猛地进入普通百姓家庭,人们的环保意识和节约意识越来越强,越来越多的私家车和企业用车加入到燃气汽车的行列。为推动我市燃气汽车的快速发展,我公司推出如下优惠改装政策:
1、一次性交款购买设备,选用了3000元供气设备的优惠用户550元,每套设备2600元(含150元钢瓶检验费),选用4500元供气设备的优惠用户650元,每套设备4000元(含150元钢瓶检验费)。
2、出租车交押金安装设备(适用范围:烟台六区):交特检院钢瓶检验费150元。选用3000元供气设备,交押金1000元,用气7000升全退押金。选用4500元供气设备,交押金1000元,用气9000升全退押金。
3、驾校车交押金安装设备(适用范围:烟台六区):交特检院钢瓶检验费150元。选用3000元供气设备,交押金3000元,用气7000升全退押金。选用4500元供气设备,交押金4500元,用气9000升全退押金。驾校车辆统一安装,按协议规定办理。
4、单位、个体车安装设备:交特检院钢瓶检验费150元。选用3000元供气设备,交设备款1500元给安装部门,另交1500元押金,二年内用气7000后,退1500元押金;每推迟1个月少退100元。选用4500元供气设备,交设备款2000元给安装部门,另交2000元押金,二年内用气9000升后退回2000元押金,每推迟1个月少退100元。
5、县市出租车交押金安装设备(适用范围:烟台市):交特检院钢瓶检验费150元。选用3000元供气设备,交押金3000元,三年内用气14000升全退押金,每推迟1个月少退100元。选用4500元供气设备,交押金4500元,三年内用气18000升全退押金,每推迟1个月少退100元。
6、集体、联合体10辆车以上交押金安装设备:交特检院钢瓶检验费150元。选用4500元供气设备,交押金4500元,三年内用气18000升全退押金,每推迟1个月少退100元。安装负压设备不享受此政策。
注:此车辆改装政策自2011年8月12日起执行,同时废止以前的相关政策。 |